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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杭州初级会计取证考试题:《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08-09)

杭州中公教育 2018-08-10 14:23:39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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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1.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

D.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才可能中止诉讼时效

2.下列选项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 )。

A.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

B.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

C.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

D.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有( )。

A.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人民法院

D.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两审终审制度例外情况的有(  )。

A.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B.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C.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

5.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有( )。

A.记过

B.撤职

C.开除

D.行政拘留

答案与解析

1.AD

解析:(1)选项B: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

2.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3.BD

解析: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AB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有:(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5.ABC

解析:选项D属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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