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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人公告

衢江政府网 2025-09-19 17:17:4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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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社区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扫码查看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志于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在2025年9月29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4.在符合岗位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岗位代码为“03”“04”“05”的岗位,面向衢江区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以上岗位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应聘人员的配偶为衢江区户籍的;

(2)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江区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

(3)服务衢江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现在在岗服务或服务期满但离岗未满5年,历年考核合格的;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未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以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报考的,须在2025年9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口迁入时间、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入党时间等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9月29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公布核减(销)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5年9月19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其他考试”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9:00-2025年9月29日17:00。

(2)报名网址:

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50917160604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提交,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2025年9月29日17:00后,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0-2769216。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5年9月24日12:00-9月30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公布核减(销)岗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足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核减的计划数转增至其他岗位。转增办法:核减的计划数仅可在相同类型社区岗位(岗位“01”与“02”为同类型,岗位“03”“04”与“05”为同类型)且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已达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前提下转增,其中同类型社区其他岗位均已达1:3比例,则核减的招聘计划转增至招报比例较大的岗位。若同类型社区其他岗位未达到1:3比例,不符合转增条件,则核减的招聘计划将进一步核减,直至核销。

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10月10日9:00-10月12日9:00,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12日。请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一门,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将《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及所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户籍放宽要求的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等)等相关材料;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必要时可进行加试。

3.体检工作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调配。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合格且综合成绩排名前60%名中的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衢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招聘备选库。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专职社区工作者离职的,在备选库中根据岗位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体检,经体检、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列入备选库人员待聘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考报名时止。

5.经本次招考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衢江区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公务员录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参军、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除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2.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请自行提前做好沟通协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及组织方无关。

6.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61961。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共同解释。

 

附件: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docx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衢江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jq.gov.cn/art/2025/9/19/art_1389659_59033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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