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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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询职位
6月2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点击“2024年下半年部分省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7月1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
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
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在笔试阶段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专业科目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遴选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按不低于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商省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按职位备注中明确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省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须在面试前开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计划数在3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是否组织体检由各单位在《职位表》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现工作单位和拟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商省公务员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遴选职位表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部分省级机关面向 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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