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招录89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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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江西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8929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微信号:jxswzzb)和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询。
(一)网上报名:2023年1月11日9:00至16日17:00;
(二)网上缴费:1月11日9:00至17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2月20日9:00至24日17:00;
(四)公共科目笔试:2月25日;
(五)专业科目笔试:2月26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3月下旬;
(七)公布第一批入闱名单和调剂公告:3月底前;
(八)网上调剂、公布调剂入闱名单:4月上中旬;
(九)资格审查、面试:4月底前;
(十)体测、体检:5月上旬前;
(十一)考察、公示:5月底前;
(十二)录用审批、备案:6月底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1日至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省公安厅高速交警各直属支队和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指报考人员从2018年1月11日前至2023年1月10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6)有本县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须为或曾为该县户籍,或在该县参加高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人或家庭成员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月10日。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2023年1月11日9:00至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将考区选择为本人工作(学习)或报考职位所在的设区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3年1月16日17:00报名结束或在报名期间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1月17日17:00前进入缴费系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期间1月12日至14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承担。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请上述报考人员于1月11日9:00至15日17:00期间扫码并填写相关信息,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核查确认,如已缴费不再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试题分为省市综合管理、县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三类。公安机关职位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使用行政执法类试卷。
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
2月26日上午9:00-11:00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1.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2.网上公开调剂
3.计划调减
4.涉毒信息数据比对
5.资格审查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到本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证明,证明报考人员从2018年1月11日前至2023年1月10日连续在编在岗,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网上公布。
7.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8.综合成绩合成计算及排名
省市县乡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一般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00%
省公安厅法医病理职位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140%+法医病理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不含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确定体检(体测)对象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综合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在全省乡(镇)、街道专武干部考试录用中加试军事理论和进行体能测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07〕57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199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1月1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体检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直招录机关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指导下,承担体检的具体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四)复检
七、考察、公示、录用等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还应同时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
体检(体测)、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体测)、考察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和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成绩、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服务年限
对重点帮扶县部分县乡职位采取降低学历、限制户籍等方式予以政策倾斜,录用在上述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重点帮扶县)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跨市转任,也不得转任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或非艰苦边远地区(非重点帮扶县)县乡机关。
录用在上述设置了最低服务年限职位的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须与其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录用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上述有关规定从未入闱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二)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按1转省本级),0791-88312690;
南昌市:0791-83881362
景德镇市:0798-8223645
新余市:0790-6459091
赣州市:0797-8992418
上饶市:0793-8193062
抚州市:0794-8276687
附件:1.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3.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5. 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9日
原标题:2023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xMdBuMkGkAHKBARCnr_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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