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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8)

浙江中公教育 2022-02-09 11:11:46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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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只须通知其他股东

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A,但须经其他股东的2/3以上同意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

B.董事长

C.1/3的董事

D.监事会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是( )。

A.代表1%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B.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C.1/3以上董事提议时

D.1/3以上监事提议时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专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是(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合并、分立、解散

D.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答案】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答案】C。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答案】D。解析: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是专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5.【答案】A。解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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