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建德事业单位招聘33人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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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前,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工业技校教师岗位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按照结构化面试、试讲各占50%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市文化馆艺术表演岗位考试实行先专业测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包括业务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业务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专业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公布。
3.关于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四条规定执行。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23672、64720676(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建德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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