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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4-12)

杭州中公教育 2021-04-12 10:50:13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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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新一年的备考也已经起航,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整理了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全面掌握经济法知识点,这些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可以帮助考生们查缺补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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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练习题

1.(单选题)

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章程规定丙以房产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20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在3年内用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2.(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将其所持全部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股东乙。乙受让该股权时,知悉甲尚有70%出资款未按期缴付。下列关于甲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不承担责任

B.甲继续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C.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不承担责任

D.乙代替甲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甲对此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单选题)

甲、乙、丙于2017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4.(单选题)

、乙、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拟定的公司章程中有下列事项,其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B.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C.由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

D.由董事会独立决定公司的一切担保事项

5.(单选题)

、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9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5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15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乙对该决议投了反对票;乙遂觉得继续投资于该公司没有什么意义。乙拟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B.请求法院解散该公司

C.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参考答案

1【答案】B。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答案】C。

解析:(1)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本题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属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

4【答案】D。

解析:(1)A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2)B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3)C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4)D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答案】C。

解析:(1)A项:股东会有权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2)B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应当有法定的情形(如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本案并未出现相关情形。(3)C项: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4)D项: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以上就是浙江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请持续关注本站,小编会为大家每天更新2021年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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