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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4-20)

杭州中公教育 2021-04-20 10:49:44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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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新一年的备考也已经起航。下面,浙江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希望这些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可以帮助考生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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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

【单选+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要素的有( )。

A.主体

B.内容

C.客体

D.法律事件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不享有管辖权的是( )。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

C.运输目的地

D.运输始发地

3.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是( )。

A.自“作出”之日

B.自”送达”之日

C.自“签收”之日

D.自“交付”之日

4.甲、乙因某不动产发生纠纷,甲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选择诉讼管辖法院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只能向甲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可以选择向乙住所地或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7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B.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C.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D.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参考答案

1.【答案】ABC。解析:D属于法律事实的分类。

思路点拨:掌握法律关系三要素。

2.【答案】A。解析: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在原告住所地法院。

思路点拨: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3.【答案】A。解析:裁决的生效:作出之日起生效,裁后不可再诉。

思路点拨:仲裁裁决书。

4.【答案】C。解析: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提起诉讼。

思路点拨:民事诉讼的管辖。

5.【答案】C。解析:(1)至2017年11月30日王某未支付房租时,张某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诉讼时效期间起算;(2)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思路点拨: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就是浙江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请持续关注本站,小编会为大家每天更新2021年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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