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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承担责任?——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教师招聘网 2021-04-20 21:11:0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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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认和承担法律责任时必须依照的标准和准则。在教师招聘的考试中主要是以单选题、多选题和简答题的形式进行考察,常见的是例子型的反选,即呈现具体的情景选择适合的归责原则。在涉及法理的考试中,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个常见考点,今天让我们来学习一下在学校教育活动中产生侵权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在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可以运用哪些原则,它们的区别又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确定的标准是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是特殊的侵权行为,则按照法律规定的归责方式确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

关于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先存在侵权行为进而导致损害事实,主张受害人(原告)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谁有错,谁负责”的原则。

例1:13岁小兰在学校中老师由于老师殴打,导致手臂骨折,其父母到法院告了老师,法院要求小兰父母证明老师有错,如果小兰能证明伤害是老师造成,存在这一过错行为,则说明老师有错。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体现。当出现多方过错则需要分主次(判断主次责任根据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大小)。例2:社会人士张某趁门卫不在,骑着摩托车进入学校,将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小明撞伤。对于本次事件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张某对于小明来说属于直接加害人,负主要责任;学校在教育活动期间疏于管理,导致张某进入学校,因此负次要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它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也就是先默认有错,再自证清白,否则担责(举证倒置/被告举证/加害人举证)。例如:幼儿园孩子放学回家后,妈妈发现孩子受伤了,询问孩子时,孩子无法表述清楚受伤的原因,妈妈在和幼儿园沟通无果后,将该幼儿园告上法庭,法官要求幼儿园举证证明自己没有伤害学生,如果可以证明,不担责,反之要担责。此时采用的就是过错责任推定原则,谁被告谁举证。除此之外,此原则常用于解决高空抛物的案件。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在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对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考察常出现在学校以用人单位的身份承担责任或者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承担责任。例1:某小学派校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几个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3分钟后,司机没有点清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致使其胳膊骨折。对于此案,学校作为司机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2:小学生小王在放学的路上和同学小陈打闹,导致小陈摔倒骨折,则需要小王的父母或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侵权责任法》第 24 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常用在见义勇为等问题上。

考题再现

某校三年级男生小强与同班女生小红发生矛盾,打了小红,老师对小强进行了批评教育。小红父亲得知此事赶到学校,冲进教室,不顾上课老师的阻拦,将小强打伤。事后小强家长将小红父亲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该事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学校承担40%的责任。法院对这起学生伤害事故采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公平原则 D.补偿原则

【答案】A。解析:此题主要考在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A选项,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同时,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学校承担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案例中学校未充分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有过错行为,所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C选项,公平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D选项,补偿原则不属于归责原则,故排除。

B、 C、 D不符合题意,故此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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