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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杭州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19)

杭州中公教育 2021-03-19 09:44:0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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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新一年的备考也已经起航,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整理了经济法练习题,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全面掌握经济法知识点,这些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可以帮助考生们查缺补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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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练习题

1.(判断题)

对仲裁庭作出裁决不服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2.(判断题)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3.(判断题)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4.(判断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2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5.(判断题)

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对方违背本意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

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判决书不属于我国经济法的渊源。

2.【答案】×。解析: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丧失。

3.【答案】×。解析: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4.【答案】√。

5.【答案】√。解析: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以上就是浙江中级会计考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想要了解更多中级会计实务练习题及答案,请持续关注本站,小编会为大家每天更新2021年浙江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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