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遴选考试: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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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现将学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5人)
岗位名称 | 入围人员名单 | 准考证号 |
警务技能与战术教学 | 金x华 | 901012202601 |
卢x磊 | 901012202118 | |
傅x | 906070121101 | |
邱x | 901012204222 | |
彭x | 907000101921 |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1年3月12日8:30-11:30。
(二)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学院南门为唯一出入口)。
(三)审核材料: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籍页、学历学位证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等复印件,3年以上公安特警或监所防暴队工作经历证明(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原件。审核通过以后,学院保留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面试由学院自行组织。
(一)方式: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个部分,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两项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面试不合格,同时取消参加下一项测试的资格。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二)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下午13:00开始(具体时间视情变动)。结构化面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上午8:00开始。
(三)地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21年3月13日下午12:30前,3月14日上午7:30前抵达候考室,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对于抽签结束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局《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精神,为确保2021年浙江省省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入围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环节(含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下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防疫要求
1. 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 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 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 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浙返浙人员,应及时到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检验,并根据本人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4. 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5. 居家健康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6.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时关注本人浙江“健康码”状况,及时在浙江“健康码”中更新本人位置、身体状况等变化信息,确保浙江“健康码”为绿码。
7. 浙江“健康码”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面试。
8. “健康码”为绿码,但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9.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报告并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二)不得参加面试情形
1. 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 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来浙返浙考生。
3. 按要求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提供的考生。
4. 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等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的考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佩戴。
2. 面试当天,考生如有异常情况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现场防疫人员进行排查,按规定服从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视测查情况,采取“安排至隔离室候考”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
3. 考生应仔细阅读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按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填写承诺书(附件1、2),并于资格复审当日将健康申报表和承诺书交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 考生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5. 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浙返浙时间。考前注意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6. 因疫情防控需要,公务员考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考录期间,遇有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71-86918625,刘老师。
附件:
1. 健康申报表
2.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下载:2021健康申报表zj.zip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日
原标题:2021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zjjy.com.cn/2021/0301/c19a16208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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