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相关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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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程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1.报考杭州、绍兴市公安机关特警岗位考生请于3月3日8:3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报考宁波、嘉兴、金华、舟山、衢州、丽水市公安机关特警岗位考生请于3月3日14: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浙江“健康码”办理报到检录手续,并现场填报健康状况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需出具所报考岗位条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测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主动放弃。
(二)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军警技能(男)岗位考生于3月4日8: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8:3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3月5日8: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8:30开始分组进行330米障碍跑测试。
2.报考军警技能(女)岗位考生于3月4日14: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14:30开始分组进行800米徒手跑测试。8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3月5日14: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14:30开始分组进行立定三级蛙跳测试。
3.报考狙击岗位考生于3月4日14: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14:30开始分组进行3000米徒手跑测试。3000米测试合格考生于3月5日14:0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14:30开始分组进行狙击枪100米实弹射击测试。
4.报考无人机操控岗位考生于3月4日8:30前到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理检录,9:00开始进行基础科目测试,基础科目测试合格考生继续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考生须按以上检录时间准时到达检录地点,进行现场检录。检录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完成检录后由引导人员带入各测试区域测试,测试完成后需现场签名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现场签名后应立即离开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不得逗留。
二、防疫要求
1.考生应按浙江省公务员局2月8日发布的《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提前报告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电话:0571-87287120)。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进场参加资格复审和测试。
3.考生应根据防疫要求和自身情况提前安排来浙返浙时间,测试期间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如身体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考场工作人员。
三、测试要求
考生测试前应确保饮食卫生和睡眠充足,并对自身身体状况开展自我评估,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等情形,不建议参加测试。专业测试开展时,考生应自带饮用水,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场地。
测试期间测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场地内。
四、咨询联系
考生可查阅服务指南(详见附件3)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交通、住宿及服务热线。
考生对资格条件、技能测评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联系,电话:0571-87287120。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可咨询浙江省公务员局,电话:0571-87053645。
本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浙江省公务员(特警)招录组织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网址:www.csjgwy.com)。
附件下载:
附件2 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a.doc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公安厅
2021年2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浙江省部分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相关测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gwy.zjks.gov.cn/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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