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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辅警招聘: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招辅警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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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安工作需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

1.从事巡逻防控、防暴处突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0名,需男性;

2.分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公安机关根据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相关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合同及薪酬待遇

合同:聘用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保障标准(含按政策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伙食费、夜餐补贴、体检费等另行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地点:杭州市下城区中河立交桥北侧桥下,深蓝广场东门旁,下城区协警大队,联系电话:;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符合放宽应聘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体能测试科目:纵跳摸高、4x10米往返跑、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组

女子组

项目

标准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

≤13″1

≤13″4

4×10米往返跑

≤14″1

≤14″4

1000米

≤4′25″

≤4′35″

800米

≤4′20″

≤4′3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十九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根据体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减少),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综合成绩排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有关标准执行。

(六)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 公示与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测、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招聘20人,今天开始报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UK6EWaRi-Ke_8Cndfq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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