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社区工作者招聘:杭州市余杭区招聘26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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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入口
1.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须持《2020年余杭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系统下载并签名)、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退伍(役)证》、驻余杭区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结婚证和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居住地报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及其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居住地房产关系证明,余杭区户籍人员无房产证但有自建房的需提供自建房的相关资料。
2.面试
由全区统一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高、学位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持证人员的排名在前。
(三)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按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及社区干部任职相关要求执行。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发文录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后与对应的镇街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正式录用后,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三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委办〔2019〕9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并将个人信息提交“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见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系统)。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967999(9634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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