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会计取证

首页 > 会计取证 > 考试题库 >

2020杭州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3-31)

浙江中公教育 2020-03-31 12:36:13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杭州公职招考交流群
微信群
微信群

中公杭州人事考试网·杭州会计取证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杭州会计取证考试题库:2020杭州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3-31)

1.【多选题】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B.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

C.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D.申请人就纳税问题发生争议,没有按照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

2.【多选题】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适用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A.税务机关通知银行冻结其存款的行为

B.税务机关逾期未对其复议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

C.税务机关对其所缴纳的税款没有上交国库的行为

D.税务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3.【多选题】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A.代开发票

B.税收保全措施

C.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A.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引起的税务争议

B.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免税、退税引起的税务争议

C.税务机关不予减税引起的争议

D.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引起的税务争议

5.【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法制)

A.加收滞纳金

B.罚款

C.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D.征收税款

 

答案与解析

1.【答案】BCD

2.【答案】AB

3.【答案】ABCD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征税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发票管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不依法履行某些职责的行为,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所以选项ABCD都正确。

4.【答案】ABC

【解析】根据规定,对于因征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措施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5.【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微信公众号:中公教育杭州

(ID:hz_offcn)

扫码回复26 下载《近5年浙江省考笔试试题》

扫码回复1 查看《浙江省考近年考场分布图》

扫码回复招聘 查看各公职考试相关公告

 
中公教育杭州微信公众号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会计取证<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