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疗卫生招聘: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特岗招聘5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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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特岗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0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要求,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三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与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4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计51人。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需要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底前。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5:00前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4月10日17:00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见本单位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浙江中医药大学(纪委办)。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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