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检考试:【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任人民陪审员9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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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共选任人民陪审员9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不少于7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不多于19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0年10月31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它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总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本人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对于随机抽选出的、被组织推荐的和本人提出申请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随机抽选且通过资格审查且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再次随机抽选产生拟任命人选。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拟任命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人数超过拟任命人数的,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四)拟任公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拟任命人选,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江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江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会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四、待遇保障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二)人民陪审员每参加一个案件的审理活动,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三)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方式
(一)报名范围
1.个人申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居民;持有居住地址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的区外户籍居民。
2.组织推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联系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居民和持有居住地址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的区外户籍居民。
(二)报名时间
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西楼311室,联系咨询电话:,。
(四)提交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可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并正反面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一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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