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杭州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事和解
- 微信群
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军转干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军转干考试阅读资料【2018浙江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事和解】
浙江军转干招考信息汇总 | 报考指导汇总 | 阅读资料汇总 | 考试题库
【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浙江军转干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在法律基础知识中,主要考察《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公安执法相关的法律常识。本文就《刑事诉讼法》的刑事和解制度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四)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五)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提醒大家,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想要通过考试就需要日积月累的学习,中公在这里预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军转干考试阅读资料:
更多浙江军转干考试阅读资料推荐登录浙江军转干考试网
常见问题
- 杭州军转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 杭州军转考试内容是什么?
- 浙江杭州军转考试是全省统考吗?
- 军转考试成绩各地市档案分与笔试分占比相同吗?
- 往年杭州军转考试笔试题型与分值占比是多少?
- 军转干部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进杭安置?
-
微信公众号:杭州中公教育
(ID:hz_offcn)
专注杭州地区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