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杭州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清末的商事立法
- 微信群
杭州人事考试网·杭州军转干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杭州军转干考试阅读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清末的商事立法】
政策咨询:
加入2017军转干考试群479439398 | 咨询热线:400-6300-999
【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杭州军转干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清末的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1903—1907年为第一阶段;1907—1911年为第二阶段。
在第一阶段,商事立法主要由新设立的商部负责。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称:“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作为则例。”奉此上谕,随即成立的商部开始着手商律的拟订,然考虑到“编辑商律……实非克期所能告成”,“而目前要图,莫如筹办各项公司,力祛向日涣散之弊,庶商务日有起色,不致坐失利权”。实际上当时的商部仅考虑尽快制定出一些应急的法规,如“赶速先拟商律之公司一门,并于卷首冠以商人通例”,一起“缮具清册,恭呈御览”。此次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 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此外,清政府还陆续颁布了有关商务和奖励实业的法规、章程,如1904年6月颁行的《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同年7月颁布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06年5月颁行的《破产律》等。
在第二阶段,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单行法规仍由各有关机关拟订,经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审议后请旨颁行。在此期间,修订法律馆于1908年9月起草了《大清商律草案》,1911年9月农工商部起草了《改订大清商律草案》,此外还草拟了《交易行律草案》、《保险规则草案》、《破产律草案》等,但均未正式颁行。在此期间公布的单行商事法规有《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章程》等。
相关军转信息:
2017杭州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学-宣告死亡必须具备的条件
更多杭州军转干考试阅读资料请点击登录杭州军转干考试网
常见问题
- 杭州军转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 杭州军转考试内容是什么?
- 浙江杭州军转考试是全省统考吗?
- 军转考试成绩各地市档案分与笔试分占比相同吗?
- 往年杭州军转考试笔试题型与分值占比是多少?
- 军转干部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进杭安置?
-
微信公众号:杭州中公教育
(ID:hz_offcn)
专注杭州地区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